一、法規背景與適用范圍
風扇燈作為集照明與空氣循環功能于一體的復合型家電,在歐盟市場受到嚴格的能效法規監管。自2021年9月起,歐
盟正式實施新版《生態設計指令》(EU) 2019/2020與《能效標簽法規》(EU) 2019/2015,將包括風扇燈在內的多種
照明產品納入強制性能效標簽管理范圍。
風扇燈通常含有不可替換的LED光源,因此被歸類為"含光源燈具"。不僅光源部分需滿足能效要求,整機還需考量待
機功耗。若風扇電機部分影響整機功耗或散熱設計,間接影響光源壽命,也在評估范圍內。
二、能效標簽核心要求
歐盟已啟用全新的A-G級能效標識,取代了舊版的A+++至D的復雜分級體系。在這種新體系下,過去許多標為A++的
產品可能僅被評為D級或E級,這種"重置"機制迫使企業持續優化產品能效。
能效標簽必須包含以下關鍵信息:
能效等級(A-G級,A級為最高能效,G級為最低能效)
供應商名稱或商標、產品型號
年耗電量(kWh/年)及每1000小時耗電量
EPREL數據庫二維碼(消費者掃描可獲取詳細技術資料)
法規編號
標簽尺寸有嚴格規范:標準尺寸至少為36mm×72mm,小尺寸產品可使用20mm×54mm的縮小版本。標簽必須采用英
文或銷售國語言,且需印刷于產品包裝、說明書及本體上。
三、技術性能指標要求
風扇燈需同時滿足燈具和風扇的雙重能效要求:
照明部分要求:
光效需達到一定標準(A級要求≥210lm/W)
顯色指數(CRI)需≥80
啟動時間需符合標準規定
2025年新增要求:待機功耗≤0.5W,休眠模式≤0.3W
6000小時光通維持率需滿足L70/B50標準
風扇部分要求:
輸入功率在0.125-500kW范圍內的風扇需按類型(軸流、離心等)劃分效率等級
需提供能效性能數據及測試報告
能效比(EER)需達標
風量測試需符合要求
四、注冊辦理流程
所有需貼能效標簽的產品必須在歐盟官方EPREL數據庫(European Product Registry for Energy Labelling)中完
成注冊。非歐盟制造商通常需委托歐盟授權代表或專業機構協助操作。
第一步:產品分類與標準確認
首先需確認產品是否屬于法規覆蓋范圍。風扇燈若含有可替換或不可替換的光源(如集成LED),即被視為"含光源燈
具",需進行能效標簽注冊。相關適用標準包括EN 17032(燈具能效測試方法)、EN IEC 62612(LED光源性能要求)
等。
第二步:實驗室檢測
委托具備CNAS或歐盟認可資質的第三方實驗室,依據相關標準對風扇燈樣品進行全項能效測試。測試項目包括:
初始光通量(lm)和功率消耗(W)
能效指數(EEI)
顯色指數(CRI)
啟動與預熱時間
待機和關機功耗
風扇部分的能效比和風量測試
第三步:編制技術文檔
準備完整的技術文件,包括產品描述、電路圖、BOM清單、測試報告、能效計算表、符合性聲明(DoC)、用戶手冊
等,以證明產品符合生態設計與能效標簽要求。
第四步:EPREL系統注冊
由歐盟授權代表(EU Representative)或制造商通過歐盟賬戶登錄EPREL平臺,創建供應商賬戶并完成驗證。逐項錄
入產品信息、上傳測試報告和技術文檔,系統審核通過后生成唯一的EPREL注冊編號。該注冊號必須印制在能效標簽上。
第五步:制作并加貼能效標簽
根據EPREL注冊結果,制作符合尺寸、顏色、字體等格式要求的能效標簽。照明與風扇功能需分別標注,不可共用標簽。
標簽需清晰展示在產品本體、包裝及宣傳資料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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