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法規依據與核心框架
LED植物燈進入歐盟市場,核心受兩部法規約束:ErP生態設計法規 (EU) 2019/2020 和 能效標簽法規 (EU) 2019/2015,二者均于2021年9月1日強制實施,并廢除了舊版EC 244/2009、EC 245/2009、EU 1194/2012等指令。2021年2月發布的修正案 (EU) 2021/341 進一步調整了頻閃等測試參數的限值與偏差要求。
需要明確的是,ErP合規是燈具獲得CE標志的前提之一,未通過評估的產品不得在歐盟市場銷售或流通。
二、植物生長燈的特殊性:豁免與強制的邊界
植物燈在EU 2019/2020中并非絕對豁免。法規附件明確將以下園藝光源排除在產品范圍之外:
光合功效(Photosynthetic efficacy)> 1.2 μmol/J 的光源;
或者在250–800 nm總輻射功率中,700–800 nm波段占比 ≥ 25% 且專用于園藝的光源。
這意味著,大部分專業LED植物生長燈(尤其是含遠紅光或高光合功效的)原本不在ErP強制生態設計范圍內。但若產品光合功效≤1.2 μmol/J且遠紅光比例不足25%,則仍需按普通光源執行ErP認證。此外,市場上亦有解讀指出,2025年相關執法趨嚴,植物燈需同步滿足生態設計、能效標簽及CE框架下的光生物安全評估。
三、生態設計(ErP)核心要求
若植物燈被納入管制范圍,需滿足以下三大要求:
能效要求
法規引入“最大允許功率”概念(Ponmax),公式為 Ponmax = C × (L + Φuse / (F × η)) × R。其中C為光源類型校正因子,L為終端損耗因子,F為非定向/定向光效系數(非定向取1.00,定向取0.85),R為顯色指數系數(CRI≤25時取0.65,CRI>25時取(CRI+80)/160)。宣稱功率Pon必須≤計算出的Ponmax。
待機與空載功耗
待機功耗(Psb)≤ 0.5 W;
聯網待機功耗(Pnet)≤ 0.5 W(二者不可累加);
獨立控制裝置空載功耗(Pno)≤ 0.5 W。
功能要求
耐久性測試:1200次循環(150分鐘開/30分鐘關),總計3600小時;測試后光通量維持率需達到宣稱壽命對應的閾值(93.1%–96.5%不等),且至少9個光源樣品存活。
頻閃:Pst LM ≤ 1.0(2021年9月起),SVM ≤ 0.9(2021年9月起),2024年9月后SVM進一步收緊至≤ 0.4。
顯色指數:CRI ≥ 80(室外或工業用途可放寬至≥ 65)。
色容差:SDCM < 6。
四、能效標簽(Energy Label)要求
法規 (EU) 2019/2015 將能效等級從舊版的A++至E改為 A到G七級。標簽必須包含供應商名稱或商標、產品型號、能效等級、每1000小時能耗(kWh)、二維碼及指令編號。經銷商需在2021年9月后18個月內完成舊標簽更換。
能效等級計算公式為:ηTM = (Φuse / Pon) × FTM,單位lm/W。光源類型不同,FTM系數也不同。
五、關鍵測試項目
若需進行ErP合規測試,核心項目包括:
光通量、色品坐標、顯色指數(CRI)測試;
功率、功率因數、待機/空載功耗測試;
頻閃測試(Pst LM 與 SVM);
3600小時耐久性測試(含開關循環);
獨立控制裝置效率與空載測試。
六、認證辦理流程
確認產品是否在EU 2019/2020適用范圍內,或符合豁免條件;
準備產品技術資料(電路圖、BOM、說明書、差異列表);
寄送樣品(光源通常需10個)至具備資質的第三方實驗室;
實驗室按EU 2019/2020及能效標簽法規進行測試;
出具測試報告,并在EPREL數據庫注冊能效標簽(如適用);
簽署符合性聲明(DoC),加貼CE標志與能效標簽。
七、合規注意事項
光生物安全:即使豁免ErP,植物燈仍需通過CE認證框架下的光生物安全評估(IEC/EN 62471),尤其是藍光與紫外波段。
RoHS與REACH:重金屬及有害物質限制仍需符合。
EPREL注冊:能效標簽需在歐盟EPREL數據庫中注冊并生成二維碼。
市場監督:歐盟市場抽查對SVM和Pst LM的偏差要求為宣稱值+0.1(而非舊版的+10%),企業需確保宣稱值留有合理余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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